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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使用功能和设计要求 礼堂舞台照明系统的使用功能要求满足各种综合演出活动的需要,保证举行大中型会议照明和电视现场转播录象的要求。 具体设计原则为: 1. 照度指标:主演区最大白光照度大于1200IX; 2. 调光路数:384路硅箱,1024路调光台并且有1024光通道。在不同的位置提供供备用调光箱的电源和直通回路,满足全方位连续布光需要; 3. 提供尽可能多的投光位置,每个演出位置至少有四个以上方向的投光角度,有光的立体感。防止眩光、反射光及无用的光斑; 4. 指标均高于文化部《剧场建筑设计规范》、建设部《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》中有关剧场的相关标准。 二、 布光方案 1. 面光 一面光作为舞台前区及乐池升起后正面主光,每道均考虑四组两种灯具横向打满舞台,以备使用中变色或舞台纵深照明,按上下两层布置。参考配置如下: 2KW调焦成像聚光灯 8—16只 2KW平凸聚光灯 8只 2KW螺纹聚光灯 16只 2.耳光 左右耳光:2KW调焦成像聚光灯 2×6只 2KW螺纹聚光灯 2×8只 2KW平凸聚光灯 2×8只 3. 侧光 考虑大型舞台上,侧光最远照射距离不亚于面光,将采用: 2KW调焦成像聚光灯 2×8只 2KW平凸聚光灯 2×8只 2KW螺纹聚光灯 2×8只 1KW平凸聚光灯 2×8只 1KW螺纹聚光灯 2×8只 灯具可用仿ETC光源4型575W固定光束椭球聚光灯,国产影视聚光灯替代。调光回路设置、100路调光,20路直放。 4、假台口光 假台口光作为主演区的主光来源在各类演出中非常重要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