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 首页 > 新闻中心 > 行业新闻 > 标准礼堂舞台灯光说明

一、 使用功能和设计要求

  礼堂舞台照明系统的使用功能要求满足各种综合演出活动的需要,保证举行大中型会议照明和电视现场转播录象的要求。

具体设计原则为:

1. 照度指标:主演区最大白光照度大于1200IX;

2. 调光路数:384路硅箱,1024路调光台并且有1024光通道。在不同的位置提供供备用调光箱的电源和直通回路,满足全方位连续布光需要;

3. 提供尽可能多的投光位置,每个演出位置至少有四个以上方向的投光角度,有光的立体感。防止眩光、反射光及无用的光斑;

4. 指标均高于文化部《剧场建筑设计规范》、建设部《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》中有关剧场的相关标准。

二、 布光方案

1. 面光

  一面光作为舞台前区及乐池升起后正面主光,每道均考虑四组两种灯具横向打满舞台,以备使用中变色或舞台纵深照明,按上下两层布置。参考配置如下:

  2KW调焦成像聚光灯 8—16只

  2KW平凸聚光灯 8只

  2KW螺纹聚光灯 16只

2.耳光

  左右耳光:2KW调焦成像聚光灯 2×6只

  2KW螺纹聚光灯 2×8只

  2KW平凸聚光灯 2×8只

3. 侧光

  考虑大型舞台上,侧光最远照射距离不亚于面光,将采用:

  2KW调焦成像聚光灯 2×8只

  2KW平凸聚光灯 2×8只

  2KW螺纹聚光灯 2×8只

  1KW平凸聚光灯 2×8只

  1KW螺纹聚光灯 2×8只

  灯具可用仿ETC光源4型575W固定光束椭球聚光灯,国产影视聚光灯替代。调光回路设置、100路调光,20路直放。

4、假台口光

  假台口光作为主演区的主光来源在各类演出中非常重要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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